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吉林市儿童癫痫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吉林市儿童癫痫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上了警校以后眼睛复检严格吗?
复检严格的。
具体看是什么学校,一些学校录取前很严,录取后的复检也比较严,一般都是按公务员体检要求来的。
当然,部分学校可能不会那么严格,只是总体看看。有些疾病是肯定不行的,例:传染病、心血管疾病、精神性疾病(比如癫痫那种),对于视力要求也会比较高,所以请保护好视力。
如何看待南京9岁女童因脑瘫被父亲爷爷推下河?
如果可以谁都希望做一个正常人,可惜的是脑瘫属于先天性疾病,患者从出生开始便没有了任何选择的余地!
生活在南京的9岁安徽女童因为脑瘫被自己的亲生父亲与亲爷爷合谋***,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父亲与爷爷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罪,而从人性的角度来看血亲相害无疑是最大的人伦悲剧。
根据媒体披露的信息现实由于女童患有脑瘫其家人先后为起花费10万元进行治疗,但是未见效果。
女童三岁时,父母因为女童患有脑瘫而离婚,母亲不要孩子,而父亲在离婚时还补偿了女方8万元。因为带着一个脑瘫的女儿,女童的父亲一直没有再婚。对于这个孩子家人都不想要,只有孩子的奶奶出于不舍独自抚养孩子六年。而就在上个月,女童的奶奶查出肠癌刚刚手术,失去奶奶庇护的女童最终殒命在父祖之手!
由此我们不难发现,女童的不幸似乎从她降生的那一刻就早已注定。
如果可以我相信女童肯定愿意去做一个正常人,只可惜她没有选择的能力,这是她的无奈。
但是,她的父母却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当初他们妥善进行婚前检查、基因筛查,那么我想这个女童或许不会痛苦地降生在这个世界上,又最终以这种方式不幸殒命!生下来,就要对孩子负责,这是为人父母的义务,只可惜她的父亲母亲都没能做到。
母亲选择了逃避,父亲避无可避就选择了痛下杀手!我不知道他在亲手***女儿的那一刻内心作何感想?是解脱还是痛苦?
类似发生在女童身上的惨剧于我而言已非初闻,我有不少朋友都是警察,这些年来从他们那里听到类似的案件有印象的至少有两起,一起是孩子的奶奶因为自己的女儿非婚生子便用开水将亲孙女活活烫死,另一起是初为人父的男子因为女儿先天患有重病狠心遗弃最终导致孩子病重身亡。他们的行为带来的结局无一不是家破人亡!
亲手***了自己的女儿,自己的孙女,人性何在?禽兽不如!
2018年6月25日,南京市江宁区一个河道中发现一具无名女童尸体,小女孩背上的书包有重达8斤重的砖头,但是尸体一直无人认领。
2018年6月26日,南京江宁公安分局官方微博 “@江宁公安在线 ” 发布一个查找9岁女童尸源启事。启事显示,6月25日,南京市江宁区一河道中发现一具无名女童遗体,警方悬赏 2000 元征集身份线索。
几天过去了,没有任何进展,于是警方将悬赏金额提高至2万元。 整整一个月以后的7月25日,此事终于有了进展。有知情人向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爆料说,溺水女童家人已被找到。今天下午7:11,南京警方发布通报称,女童是被其父亲和爷爷推入河中溺亡的。
而警方通报,寻找女孩尸体的新闻满大街飞时,父亲和爷爷并没有出来认领。
***般存在在世界上,简直就是行尸走肉!说小女孩只有奶奶疼她,因为脑瘫,再加上 重男轻女,就可以杀了自己的骨肉?不怕自己下地狱吗?
虎毒不食子,***的人真是可怕,万恶之源!哪怕养不起,接受社会的资助,就连遗弃也是对生命的一种延续!孩子是无辜的,希望重判,不求警醒悔恨,给女孩一个交代,给群众一个交代!
《药神》里面说,这个世界上只有一种病治不好,就是穷病。可是穷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种病让你变成了兽!穷泯灭了人性,又谈何活着?
生命的廉价,女性的不平等,穷病的引申...这个世界好像在变化着什么,越来越跌破人们的三观,扭曲价值,让人为之震撼。
希望小女孩一路走好,天堂没有痛苦,人间太惨了。
小女孩儿脑瘫,已经是很不幸啊,但是比这更不幸的就是。他的爷爷奶奶亲手把他送入了地狱。亲手结束了它的生命我觉得这样的爷爷奶奶真的是人间少有。狠毒之心也是无以言表。虎毒不食子,这样的爷爷奶奶怎么下得去手。怎么能忍心把跟自己在一起就粘的孙女儿。推到茫茫的海里,这样的爷爷奶奶真的是残忍至极。就应该把他们抓起来,把他们行之以法,让他们受到法律公正的制裁。可怜的小女孩儿就这么走了,走的不知道害死的就是他的爷爷。走的不知道,抛弃他的就是他的亲人。世上有这样骨肉相连的人呐,还这样的狠心。真是让人无法理解。还是让法律来对他们进行惩罚吧。
说说个人看法:
第一、通过新闻可以知晓,死亡女童患有脑瘫,今年9岁,此前治疗已经花费了数十万元,但是一直没能见到效果。女童的父亲、母亲都不想要这个孩子,夫妻双方也已经离婚,孩子的婆婆舍不得孩子就带回老家抚养了,后来因为患病需要开刀才带到南京来。
第二、通过当时案发的细节可以知道,女童死亡的背包里有8斤重的砖头,作为一名脑瘫患者显然不可能是自己***,那么毋庸置疑就是父亲和爷爷下的手,所谓虎毒不食子,身为人父是怀着怎样的心情来结束自己孩子的性命的。
第三、毋庸置疑,目前已知的事实可以断定女童的父亲、爷爷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罪,根据《刑法》的规定此种通过溺亡并在女童书包里负重的方式来***女童,情节比较恶劣,即使女童患有脑瘫负担较重也不能成为其减免责的理由。
第四、当下各位家长都在为自己的孩子是否有注射毒疫苗而焦虑不安,但是这个女童却被自己爷爷和父亲推下河溺亡,不得不感慨,命运有时候真的不太公平。
第五、这位父亲和爷爷的做法固然可恨,但是从他们的角度来看,收入微薄,面对巨额治疗费和微乎及微的恢复机会,才是这次悲剧的罪魁祸首,呼吁社会***部门,慈善基金关注脑瘫儿童这一块,同时类似的慈善捐助通道能够更多的关注到这一方面,基于此才可能避免下一个悲剧的发生。
最后但愿这样的悲剧希望不再发生……
这是家庭的悲剧,也是社会的悲剧。当事的爷爷和爸爸要被追究刑责,而社会也必须反思,怎样救济特殊儿童。解决我国当前的有身体残疾问题的特殊儿童问题、留守儿童问题,都需要我国建立国家儿童监护制度,这是消除这类悲剧需要的社会救济机制。
毫无疑问,爷爷和爸爸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在孩子书包里装上砖头推进河里,这是十分残忍的。等待他们的必然是法律的严惩。但是,只从个体角度追究责任,是难以遏制这类悲剧上演的。近年来类似的将智障孩子***的案件,并非个例,这些家庭大多是走投无路,感到绝望。
对这些家庭究竟社会救济,才能避免悲剧,简单来说,应该由国家承担这些孩子的生活费、医疗费和求学费用,以减轻家庭监护的负担。在发达国家,比如加拿大,建立有国家儿童监护制度,每个孩子一出生,就有300加币牛奶费,孩子成年之前的医疗、上学费用全部由国家承担。实行国家儿童监护制度,既解决了弱势家庭儿童、特殊儿童成长所需要的基本物质条件,又可让孩子得到最好的监护——一旦监护人不能履责,国家即可剥夺监护权,委托其他监护人监护,因为孩子所需的费用都是由国家承担的。
也许有人会说,我国人口众多,实行国家儿童监护制度,没有那么雄厚的财力。这其实主要是理念问题,关键是把钱用到哪里。而退一步说,就是无法把所有孩子都纳入国家监护制度,至少可以先从有身体残疾的特殊儿童开始,实行国家监护制度。对于特殊儿童,我国各地也有救济,但平心而论,救济远远不够。像这个女童,父母离异,由奶奶照顾,奶奶生病,只有到南京去找打工的爷爷,如果有周围的社区救助,以及有和这样家庭的长期联系,悲剧或可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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